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甘肃“瘦身”普高收费取消多项收费项目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6日08:04  法制日报

  本报兰州8月5日电 记者周文馨从今年秋季开学起,甘肃省普通高中收费项目将归并为学费、住宿费、择校费三项,取消杂费、取暖费、微机上机费、电化教育建设费、借读费等收费项目,除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任何单位、学校一律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如再收取,一律按乱收费严肃查处。

  甘肃省物价局联合有关单位近日下发了《关于规范普通高级中学收费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按普通高中收费项目执行,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严禁学校通过提供服务或采取其他任何形式变相向学生收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示范性学校应报省、市物价、财政部门备案后方可执行相应的示范性学校收费标准。

  对于政府举办的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费用将以学校为单位计算,严格执行“三限”(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通知要求,甘肃将进一步降低择校生收费标准,使择校生的比例和收费标准逐年降低直至全部取消;学校按规定在学生入学时一次性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择校生收取学费;各地不得在择校生之外以非计划生、自费生、调节生、转学生、旁听生等其他任何名义向学生收取高额费用;不得以重点校、实验班、重点班名义向学生高收费。

  通知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学校、教师向学生强制搭售教辅读物、各科学具、制作材料和其他书籍。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提高班、补习班(补课)、特长班、竞赛班等,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课堂教学之中。

  除择校费外,学校各项收费及代收费必须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一次性收取。

  根据规定,学校代收费项目只有课本费和作业本费两项,据实收取。体检费、防疫费、班费、自行车看管费及其他代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不支持Flash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