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外地女青年未婚先孕,想找个好人家落脚,不想竟被卖给他人为妻。8月4日,江苏省沭阳县法院以拐卖妇女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申召华和沈玉军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6000元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4000元。
55岁的申召华和53岁的沈玉军均为沭阳县河东镇的农民。2007年4月9日,申召华在河东镇申圩村遇见外地女青年程某。当时程某因未婚先孕,想找个好人家收留并生下孩子。申召华得知程某的想法后,将程某带到沈玉军的家中,并将情况告知沈玉军。申召华和沈玉军经过商议,决定将程某卖给别人为妻。次日,两人即将程某卖给村民孙某,得款7200元。案发后,沈玉军主动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