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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11岁女生诱劫男子 两名18岁青年被重囚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6日09:1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6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一名年仅11岁的小六女生与两名18岁无业青年合伙,向友人行劫,又以不同招数四出打家劫舍,早前在区院认罪。法官指出,为符合公众利益,两名案底累累的男被告必须与社会隔离一段时间,重判二人各监禁5年。

  法官5日判刑时指出,两名18岁的男被告梁茂松和潘铭,分别有16项和8项刑事纪录,大部分与盗窃有关。两人早自2002年起,已先后被法庭判以感化、社会服务令和入教导所等。

  法官续指出,法庭曾尝试以不同方式给予两被告改过自新的机会,但他们依然四出犯案,所以这次必须严惩以起阻吓作用。法官又表示,两名被告多次犯严重罪行,为符合公众利益,必须把这类人与社会隔离一段时间,实时监禁是唯一合适的刑罚。

  法官又说,两人伙同11岁女被告犯案,在网上聊天室引诱男事主外出见面后,把事主捆绑殴打及洗劫,明显是有预谋及精心策划,令案情更为严重,所以考虑刑期整体性后,判两人入狱5年。11岁女被告将转往儿童庭处理,其判刑押后至本月13日。

  三名被告涉于今年1月26日至3月14日间合作以不同方法,在旺角及深水埗不同地点爆窃和抢劫,劫去七名事主的现金、电话、金饰等财物,总值逾3.3万元。三人早前承认爆窃、抢劫及处理赃物共8项罪名。

  案情指出,今年3月14日,11岁女被告在网上聊天室化名“冰冰”,相约汤姓事主(27岁)闲谈,并邀请汤到其长沙湾钦州街寓所。汤某到达该大厦天台,即遭两名男被告和三名不知名男子拳打脚踢,又被人以胶纸绑起手脚,身上的手提电话和提款卡也被劫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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