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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条硬杠杠整肃警纪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6日10:09  常州日报

  本报讯8月5日,市公安局向社会公布《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四条硬措施》和《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执行公开问责办法(试行)》,请全市人民予以监督。据悉,今年以来,全市已有20名民警因执法不规范被追究责任。

  四条“硬杠杠”具体内容为:

  严禁吃拿卡要。主要指:利用职权向企业、娱乐场所或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索要钱物;利用职权到企业报销应由本部门或私人开支的发票;在行政管理和执法活动中,其它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行为。

  严禁办人情案、金钱案。主要指:执法不公,徇私舞弊,枉法裁定;压案不查,以罚代刑,降格处理,放纵犯罪;给案件当事人或其利害关系人通风报信;利用职务便利或自身影响,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干扰执法办案;办案中收受案件当事人或其亲友的钱物;其他影响公正执法办案的行为。

  严禁违规执法。主要指:刑讯逼供,体罚审查对象,违规使用强制措施、警械具等造成伤亡;玩忽职守造成违法犯罪嫌疑人、审查对象脱逃或者伤亡;违反规定收费、罚款,或者集体私分、变相私分罚没款物、赃款赃物;违规插手经济纠纷等非警务活动;其他违规执法行为。

  严禁冷硬横推拖。主要指:在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治安管理、交通管理、计算机安全监察管理等行政管理服务中,在接处警等执法活动中,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办事推诿、拖拉造成恶劣影响。

  警方强调,群众如发现民警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可向公安督查部门举报。经查实后,是单位负责人的,先免职,再追究纪律、法律责任;是民警的,追究纪律、法律责任,同时视情追究所在单位负责人责任;所在单位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从严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

  (荆轩 胡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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