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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公房物管达标,政府给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6日15:20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江跃中通讯员周樊平)闸北区旧公房占全区住宅总量61%,由于旧公房物业管理收费低廉,导致入不敷出。区政协经过专题调研,建议政府出台政策,为旧公房物业管理解困。记者前天从闸北区政府获悉,政协的建议已被采纳,区政府常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的《闸北区旧公房小区物业服务“达标补贴”实施办法(试行)》,将由政府对服务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物业公司予以一定的经济补贴。

  物业公司生存困难

  闸北区的旧公房建造年代久远,硬件设施陆续老化,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是近年来居民投诉热点。但物业公司也有“委屈”,一方面,旧公房租金和管理费的收费标准12年未调整,仍维持平均每户每月6元的水平(俗称“六块头”);另一方面,用工和管理成本却逐年增加,以最低工资标准为例,从1995年的270元,已上调到了2008年的960元,上涨了355%。这“一低一高”,导致物业公司入不敷出,成本倒挂,生存困难,服务质量越来越差,居民怨声载道,形成恶性循环。

  为此,闸北区政协今年上半年专题调研后,提出了加强旧公房物业管理的5项建议。其中的第4项建议——“制定物业服务‘达标补贴’办法,加强对转制物业公司的管理考核”很快被区政府采纳,“达标补贴”办法从8月1日起试行。

  同时实行“退出机制”

  “达标补贴”的实施办法,明确了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规范了操作程序。补贴主要适用于区属重点企业委托管理的直管公房和售后房,补贴标准按照“一体化”管理的小区、“保障化”管理的小区、旧里和非成套直管公房等3种类型制定。

  物业公司在达到规定的基本服务标准前提下,可领取由政府埋单的平均每月每平方米0.22元的补贴。其中达到80分以上的实行全额补贴,60-79分按相应百分比补贴,60分以下的不予补贴。由享有旧小区管理权的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物业所在街道(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批。考核采取社区考核和行业评议相结合的方式,社区考核由街道(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季度进行。

  同时,“实施办法”还对物业公司实行“退出机制”:规定凡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小区,由物业服务企业递交整改计划,并落实整改措施;两次考核不合格的小区,更换小区经理;一年内三次考核不合格的小区,将另行委托管理或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评论080806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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