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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考评让公正可期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7日01:53  南方日报

  洪丹

  由执法考评促进责任追究制的落实,责任追究不再是一只谁都可以轻易蔑视、肆意摆布的“纸老虎”。执法考评的最终落脚点是“执政为民”,坚持以民众意愿为最高标准,主动让独立的民间机构掌控考评过程,保障民间主体的私密性,便能最终成就行政执法的公正

  从2007年4月起,一场评议考核“旋风”在全国行政执法领域刮起。国务院法制办近日透露,通过评议考核,2007年全国共追究59237人次的执法责任。这充分表明,一个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局面正在形成。

  实际上,从上世纪90年代起,一些地方政府就开始逐步探索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2005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出台,国务院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权。毫无疑问,执法考评现已成为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强有力抓手。昔日,法律上虽明确规定了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但奈何证据的主观或客观缺失常使立法愿望落空。通过考评落实责任追究制,把执法情况与奖惩挂钩,为其所受“雷声大,雨点小”的诟病画上了句号。今年初,某省卫生厅原厅长因违反采血站规划的相关规定,擅自批准两个地级市设立采血站。在测评中,省政府法制办听到了群众的反映。经查证,这位原厅长的行为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属于典型的行政乱许可,根据相关规定,该原厅长被免去职务。由执法考评促进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果然雷急雨大,责任追究不再是一只谁都可以轻易蔑视、肆意摆布的“纸老虎”。

  动了真格的还包括考评的形式———由民间机构担纲。河南在考评中,把评议权委托给省民间调查中心。民间调查中心组织全省4000家企业,对省直72个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测评,并以数字模型计分,向省政府提交了每个部门的外部评议分。官方身影不再出现在实体考评过程中,在法律术语中称之为“回避”,“任何人不得担任自己案件的法官”是程序正义中一项重要原则。如果由被考核人主导考核程序,瓜田李下,自然难免给人留下“有操作空间”的念想,即便本身正气浩然,也徒给他人留下口实。引进民间机构这个独立第三方掌控考评,能相对超越政府与官员的私心,也能湮灭一些“程序不公正”的质疑声。

  执法考评牵涉两头———被考评人与考评人。纵然两者行政地位并不对等,但考评人往往才是问题的核心,而更难能可贵的是敢于讲真话、做真评估的考评人。没有这样的群体,考评难免最终落入形式主义的窠臼。考评类似于被动的举报,如何确保考评人特别是民间考评人的私密性,无疑值得更多着墨。否则,连考评人都对考评感到杯弓蛇影,敢怒而不敢言,那我们的考评又将如何继续呢?

  对于这场2007年刮起的执法考评旋风,我更希望是一种长效机制。势头是良好的。绝大多数地方和部门都制定了相关制度,截止到今年4月,全国有28个省级政府、16个市政府、13个国务院部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考评制度。只有长效才能压制可能出现的反弹,才能让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告别“纸老虎”的别称。

  执法考评的最终落脚点是“执政为民”,坚持以民众意愿为最高标准,主动让独立的民间机构掌控考评过程,保障民间主体的私密性,便能最终成就行政执法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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