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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政府补助9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7日02:48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蒋悦飞 通讯员祁韵珊)城镇居民医保完成率最高是东莞,已有111万人参保,完成率已达到99.1%;最低是汕尾,不过44人参保,城镇居民参保率仅0.01%。昨日,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的城镇居民医保启动进程。同时发布,城镇居民医保的政府补助从52元提高到90元。截至目前,全省共有30万困难人群在政府的全额资助下参加医疗保险。

  62万人次享受医保待遇

  广东省劳动保障厅昨日表示,我省21个地级以上市均已按照国务院部署于二季度全面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截至7月底,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678.9万人,其中62万人次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今年5月15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试点工作会议,会议提出了今年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目标:到年底,总体参保率要达到80%以上。其中,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佛山、中山等市参保率要达到100%;梅州、湛江、揭阳、惠州、韶关、肇庆等市参保率要达到80%以上;汕头、河源、汕尾、江门、阳江等市参保率要达到60%以上。

  补助标准提高48元

  从今年开始,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大幅提高48元,具体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省级财政对转移支付地区的补助标准从去年每人每年35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1元,市、县、镇三级财政补助的标准从每人每年不低于15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5元,加上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不低于2元提高到不低于4元,今年各级财政总体补助标准不低于90元。

  在此基础上,属于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的老年人所需的家庭缴费部分,全部由政府资助参保,个人不需要缴费。截至目前,全省享受政府全额资助的困难人群共有30万人参加医疗保险,切实解决了困难人群的医疗保障问题。

  在重点保障住院及门诊大病的基础上,我省佛山、中山、深圳、东莞、湛江等地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又在原有保障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普通门诊待遇,实行门诊统筹,提高了政策的吸引力,切实满足了广大参保人的门诊待遇需求。

  全省21个地级市城镇居民医保进度

  城市 参保人数 任务完成率(%)

  广州 30.9万人 20.6

  深圳 38.6万人 45.9

  珠海 33.9万人 96.9

  汕头 0.16万人 0.4

  佛山 221.2万人 94.5

  韶关 10.7万人 23.9

  河源 3.4万人 13.5

  梅州 27万人 67.5

  惠州 27.4万人 59.5

  汕尾 44人0.01

  城市参保人数 任务完成率(%)

  东莞111万人99.1

  中山60.7万人67.5

  江门3.6万人8.1

  阳江0.5万人1.5

  湛江35.7万人54.9

  茂名0.7万人1.7

  肇庆21.7万人51.7

  清远6.7万人16.3

  潮州2.7万人10.7

  揭阳28.3万人81

  云浮14万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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