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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认为量刑畸轻提抗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7日02:48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林霞虹)因收受诈骗政府1.6亿元的房产商的贿赂,广东省增城市国土局原副局长黎荣志一审被以受贿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五年执行。但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量刑畸轻遂提起抗诉,昨天该案在广州市中院开庭二审。

  黎荣志是被增城市房地产商梁培堃拉下马的多位官员中的一员。梁培堃通过伪造征地资料,骗取3000多亩土地的使用权,以“闲置土地”的名义卖给政府,试图从中牟利1.6亿元。其间,梁培堃先后行贿9名增城市官员,黎荣志是其中之一。

  根据庭审,2000年7月,梁培堃借与增城市荔城镇政府合办工业园机会,以穗联公司征用荔城镇三联村八宗土地需补办相关手续为由,找到黎荣志。黎荣志在《用地申请表》等资料上签下“符合用地条件,呈报市领导审批”,并将审批时间回签至1997年。经黎荣志签批的材料涉及670余亩的土地。

  2001年1月,黎荣志退休。同年2月,受梁培堃的邀请,黎荣志来到东莞市玩,并收受了梁培堃送的人民币1万元。4月19日,受梁的邀请,黎荣志又与其一同选购了大宇牌小轿车。2002年8月,梁培堃将这辆小轿车送给黎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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