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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非监禁犯就业援助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7日03:30  华龙网-重庆晚报

  渝北区

  启动

  本报讯 昨日,渝北区启动未成年人非监禁犯就业援助机制——今后,犯了法而未入监的未成年犯,凡是年龄达到就业要求的,渝北区各级部门都要想方设法为他们提供就业机会,不再让其继续在社会上“流浪”。

  据了解,未成年人非监禁犯就业援助机制由渝北区政法委牵头,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妇联等单位发起运作的。渝北区法院一法官告诉记者,以前的未成年犯是通过亲朋好友和熟悉的企业老板帮忙解决工作问题,但苦于资源有限,不能大量地为失足人员找工作。通过整合资源,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并防止其重新犯罪。

  昨日记者了解到,重庆大新商贸公司等单位表示愿意接纳这些失足青少年。记者 唐中明

  渝北区区法院院长古富香介绍,自2006年渝北区法院成立少年审判庭以来,至今共审理了各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39件,判处198人,其中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两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15人,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170人,并对53人适用了缓刑;判处管制3人,单处罚金3人,免予刑事处罚3人。

  网络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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