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渝中区检察院对两起以恐吓电话等方式,故意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两名犯罪嫌疑人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批准逮捕。
本月1日下午,自称叫高四明的犯罪嫌疑人,乘702路公交车从朝天门到沙坪坝,因票价与售票员发生争吵。高称带有雷管和炸药,扬言要炸死售票员,并在两路口等车站对上下车的乘客称车上有炸药。后又用手机拨打110声称要炸车,随后警方迅速将其抓获,搜查后未发现爆炸物。
本月2日上午,犯罪嫌疑人郑旭华匿名向重庆百货集团某店总经理办公室打电话,自称是恐怖分子,在解放碑重庆百货大楼放置了炸弹,炸弹将于20分钟后爆炸。
警方接警后马上启动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调集警力快速到达现场,对百货大楼进行紧急疏散、控制,经过仔细搜索,未发现安装炸弹。
昨日下午,渝中区检察院在受案21小时内迅速以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记者 罗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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