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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销售团队连出六内鬼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7日04:16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李燕 实习生 洪欣如

  通讯员 李鸿光

  王老吉上海销售团队遇上了麻烦。这个团队中今年被查出两起侵吞公司财产案,接连出现6位“内鬼”。

  近日,上海静安法院审结了又一起职务侵占案,王老吉品牌持有公司——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今年第二次涉案。法院认为,该公司上海办事处销售主管等5人合伙采用私自销售单位赠品、多列王老吉饮品业务费用等方式,侵吞公司钱款共计人民币9万余元。

  5名被告刘振涛、黄怡亮、潘海峰、张磊和罗卿均为上海人,平均年龄26.6岁,分别为加多宝公司上海办事处销售主管、销售经理和高级业务代表。他们因犯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至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不等的刑罚。

  将350箱赠品据为己有

  静安区法院审理后查明,2007年2月至9月间,5名被告在公司促销活动中,伪造易初莲花超市的收货凭证向加多宝公司核销;还虚构加多宝公司与上海乐购公司之间的促销活动,以送王老吉赠品为幌子,伪造产品销售合作协议。

  根据该公司内部人士陈述,2007年5月加多宝公司开展“满100箱送5箱王老吉”的促销活动,但5名被告并没有把这个促销活动告诉乐购、易初莲花等超市的采购员。于是,在与各大超市的交易中,本应该赠送给超市的赠品就被五人占为己有。为了向公司交差,他们伪造了相关超市签署的虚假的送货单。法院认定,五被告共计侵占350箱王老吉饮品,价值23450元。

  第二起职务侵占

  除此之外,五被告还伪造超市开出的促销合同,由此获得公司核准发放的促销费,用于购买消费卡回馈相关购买者。然而实际上,这些需要回馈的大客户都是虚构的,公司核准发放的促销费,最终都变成了五名被告自己的消费卡。这样,五名被告侵吞了公司的7.65万元费用。

  法院认为,案发后被告人均能坦白交代罪行,退缴全部赃款,考虑到罪犯均系初犯,有悔罪表现,法院作出了相对较轻的一审判决。

  此事件是王老吉上海团队今年第二次涉案。静安法院今年审理过另一起涉嫌职务侵占罪,孙立夫也是加多宝公司上海办事处销售主管,他在2006年4月至2007年10月间,同样以伪造合同的手段,侵吞公司钱款人民币15万余元。26岁的孙立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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