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田芳)历时约一个月的2008“十大交通文明行为评选活动”昨日正式揭晓,“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与行人抢道,或主动避让行人”等十项交通文明行为被市民选出。评选活动得到了市民的积极响应,60万张选票表达了市民对文明交通行为的关注。这十大文明交通行为包括: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与行人抢道,或主动避让行人;各行其道,遵守标志标线和交通信号灯,不占用公交专用车道;酒后不驾车;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及护栏;车辆按规定停放;前方发生堵车时有序排队,不随意变道;行人过马路走人行横道线,不乱穿马路;电动车按规定车道、规定速度行驶;不在禁鸣区域鸣喇叭;夜间当对面有来车时,机动车不使用远光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