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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牛郎织女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7日05:36  大河网-河南日报

  关于牵牛织女最早见于《诗经·小雅·大东》: 维天有汉,监亦有光。岐彼织女,终日七襄。虽则七襄,不成报章。睕彼牵牛,不以报箱。

  《大东》篇原是一首表现西周时代东方诸侯国臣民怨刺周王室的诗。这一节大意是说:银河两岸的织女星、牵牛星,尽管有其名,却不会织布,不能拉车;当今的统治者也是如此,虽身居高位,却无恤民之行,不过徒有其名而已。这里,对织女、牵牛二星仅是作为自然星辰形象引出一种隐喻式的联想,并无任何故事情节。

  到西汉时期,织女、牵牛已被传为两位神人,而且有塑像,面面相对。班固《西都赋》有句:“临乎昆明之池,左牵牛而右织女,似云汉之无涯。”李善注引《汉宫阙疏》云:“昆明池上有二石人,牵牛、织女像。”明确指出他们已从天上来到人间被远远地隔离在湖的两边。

  随着时间的推移,爱情因素同牵牛、织女传说的结合日渐明显。《古诗十九首》已称牛郎织女为夫妻。进一步说明问题的,是东汉人应邵编撰的《风俗通义》,其中有一段记载:

  织女七夕当渡河,使鹊为桥,相传七日鹊首无故髡,因为梁以渡织女故也。(见《岁华纪丽》)

  这表明,在当时,不仅牵牛、织女为夫妻之说已被普遍认可,而且他们每年以喜鹊为桥,七夕相会的情节,也在民间广为流传,并融入风俗之中了。发展到这一步,显然是要经过相当长期并且是十分积极活跃的演进过程的。

  稍后的三国时期,更有不少诗文反映了这一内容。如唐代李善为《文选》魏文帝《燕歌行》作注时引了曹植《九咏注》说:“牵牛为夫,织女为妇,织女、牵牛之星,各处一旁,七月七日得一会矣。”可见牵牛、织女已经成为诗人们表现爱恋和思念之苦的一种突出和常用的意象。③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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