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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姚长寿)8月8日起,每周二、周五上午10:00前,省级各部门和各地要将截至前一天抗震救灾捐赠资金接收、使用情况上报省财政厅。昨日,省财政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捐赠资金清理核实,要不重不漏。对瞒报以及不能及时、准确报送捐赠资金收支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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