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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读好社会生活实践这部全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7日08:23  正义网-检察日报

  首先读好社会生活实践这部全书

  ———专访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

  第一次与市检察院中层以上干部见面,于世平给自己定了几条规矩:一要认真学习,二要努力工作,三要严格要求,四要团结凝聚。

  有人以为他不过是寒暄寒暄,没想到他同时提出了“三不”——

  “一不搞虚假繁荣。”

  “二不搞短期行为。”

  “三不烧庸俗的三把火。”

  

首先读好社会生活实践这部全书

  于世平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1984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98年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学院,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0年至2001年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法学院做访问学者。1984年至2007年1月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并相继担任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一级高级法官。2007年1月调至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并任天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于世平压根儿没有想到,这辈子还会做检察工作。

  2007年1月22日上午,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开会,有两项议程与他有关:一项任命他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紧接着的另一项任命他为代检察长。

  开完会,他仍然回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办公室。1984年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后,他就来到这里,23年半的岁月让他留下了一串清晰的足迹:先后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并相继担任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常务副院长,一级高级法官。

  办公室的电话响了,是市委组织部史部长打来的,说下午就送他到检察院。

  下午4点,史部长送他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宣布任命后,史部长还送给他一句话:“从现在开始,检察院的工作责任已经转移,再出问题就找你。”

  走马上任,他没有烧三把火

  于世平在一个非常时期走马上任了。

  在此之前,他除了跟市检察院的院级领导一块儿开过会,有过接触以外,天津市几级检察机关的同志基本都不认识。

  第一次与市检察院中层以上干部见面,他给自己定了几条规矩:一要认真学习,二要努力工作,三要严格要求,四要团结凝聚。

  有人以为他不过是寒暄寒暄,没想到他同时提出了“三不”——

  “一不搞虚假繁荣。”他解释说,“工作要求真务实,务求实效,哪怕在新闻传播上我们见不了报,电视上我们见不着影,电台里听不到我们的声音,也要大力推进天津的检察工作。”有人竖起了耳朵,怕听得不真切。

  “二不搞短期行为。”他接着说,“不能毕其功于一役,搞速战速决。开始可能慢一点,但是基础打牢了,今后的步子会快。”有人扶了扶眼镜,想看得清楚些。

  “三不烧庸俗的三把火。”他继续说,“有人到一个单位后,这烧一把火,那烧一把火,我想那种做法急功近利缺乏后劲,可能前三脚踢得不错,但第五脚、第六脚就迈不出来了。”这时,几乎所有的人都在揣测,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检察长呢?

  就像他的新同事们不了解他一样,他也不了解新的同事、新的环境。“那时是过年前,我人不熟悉,工作不熟悉,压力很大。”于世平向记者回忆说。

  于世平自认为不是一个轻易被压力压倒的人。他要求自己调整好精神状态,尽快进入角色,熟悉情况,熟悉人员。

  检察院的卫生间成了他熟悉工作的一个独特的角度。

  “开座谈会时,有的同志跟我提出,于检,你能不能把喝酒的问题解决一下。我问问题有多严重,他们说严重到有时电梯里酒气熏天,有时卫生间里有醉酒后的呕吐物。”

  于是从卫生间开始,他了解到队伍建设的一系列问题:喝酒、赌博、去一些不该去的地方、跑官要官。“我刚来不久,便有人给我推荐秘书、司机、干部。我感觉再不表态,我的活动空间会越来越小。”

  2007年3月1日,天津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加强自身建设,解决突出问题,以扭转检察机关形象,提高公信力。

  记者注意到天津市检察院特别强调工作期间严禁饮用白酒,不禁要问为什么,于世平笑了:“你也知道,在中国的文化里,酒是有特殊含义的。迎来送往不喝点酒可能不合适,但喝白酒容易酩酊大醉,耽误工作,破坏形象,所以只禁喝白酒。”

  按照于世平的辩证法,有所堵,还要有所疏。

  接下来,市检察院相继举办了中层领导干部读书研讨班,请来市委党校的教授讲党的基本理论,请来周恩来行政学院的专家讲行政管理科学,请来滨海新区研究室的主任讲中央和国务院对滨海新区的定位。此后于世平和中层领导干部用了两个工作日和一个周末休息日进行讨论交流。为什么这么重视领导干部的学习?

  于世平打了个比方:“买了电动车骑两天就要充电,不然就发动不起来。小组讨论时我说,各位从接到一纸任命文书后,便一直在工作着,总不充电,还有动力吗?还有速度吗?学习,对领导干部来说就是充电。”

  整章建制,他将眼光投向未来

  于世平的压力还来自当时规章制度不够完善,有的执行得也不够好。

  “那时市检察院检委会机构不健全,也基本没有开展活动。给我报来的案件夹在文件夹里。我说文件传阅,案件怎么也传阅?”

  “因为是最后一个画圈,我看到一个强奸戒毒女的案子有问题,立案前的材料只有几页纸,案卷中案情不清,是两个被害人还是一个被害人、一个证人都不清楚,怎么能够画圈定案呢?这说明案件审批制度没有规范。”

  于世平认为,制度是规范工作的基础,是做好工作的重要保障。在他的领导下,市检察院党组在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的同时,认真汲取过去有些工作无章可循和有章不循的经验教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狠抓规范化管理。

  市检察院及时修订完善了《党组会议制度》、《检察长办公会议制度》、《院务会议制度》、《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工作制度,在执法办案方面,制定完善了《关于发送犯罪嫌疑人须知、证人须知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加强办案纪律的八项不准和八条禁令》和《司法警察参与办案工作实务规范》等制度。“现在,各项工作都可以遵照相应的制度执行,党组会研究大政方针,检委会半月研究一次案件,制度化建设使我们的工作有了一个向前发展的制度保证。”于世平说。

  2008年2月28日,于世平继2007年2月1日经天津市人大选举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为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后,再次经相同程序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为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

  到2008年7月,于世平从法院到检察院工作一年半了。这一年半来,他先后参加了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全国政法系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讨班、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座谈会,聆听了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周永康同志的重要讲话。“胡锦涛总书记和周永康同志的重要讲话对我是深刻的教育,使我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认识有了新的提升。”于世平说。

  在于世平看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周永康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必须认真落实“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必须充分发挥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必须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必须努力建设专业化、高素质的检察队伍,必须深入开展争创全国先进检察院活动。他结合天津市检察工作的实际,提出了未来五年全市检察工作要争创全国先进检察院的奋斗目标。“我们要求各项检察工作坚持更高标准,瞄准先进水平,抢占前列位置,从现在起用一二年时间夯实基础,用三四年时间夺取更多单项冠军,第五年时实现全市检察机关整体工作跨入全国先进行列的目标。”他说。

  服务大局,他着眼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2008年元旦前夕,胡锦涛总书记在天津考察时,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对天津的发展又提出了新的明确要求,希望天津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希望滨海新区成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

  于世平说,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要求,使全市上下进一步感受到了又好又快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激发了争创一流、走在前列的勇气,使我们看到了天津难得的发展机遇。我们深深地感受到,检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只有坚持为大局服务,才能实现应有的价值。

  2008年4月10日,于世平带领天津市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所属12家集团公司负责同志座谈,认真倾听国有大中型企业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从而拉开了市检察院开展的一系列求教问计,查找差距,服务天津科学发展活动的序幕。

  到目前为止,天津市检察院不仅出台了《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为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服务的意见》,而且在抓办案的同时,注重抓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扩建、地铁一号线、“十一五”电力和水利建设等系统和重点工程开展预防,积极提出预防对策,为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发挥了积极作用。

  8月8日,北京奥运会就要召开了,作为北京周边地区和协办城市的检察机关,天津市检察机关现在正在扎扎实实地做好维护安全稳定的各项工作,为奥运会的安全顺利举行创造良好的环境。

  于世平认为,要在提高服务大局能力上狠下功夫,关键在检察长。领导干部首先是政治家,其次才是执法者。要善于在全局中观察、思考和处理问题,努力在思想上有新的解放,工作上有新的思路,实践上有新的突破。服务大局集中体现在维护社会的稳定、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推动社会的发展上。如果有效打击了严重刑事犯罪,化解了社会矛盾,就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有效加强法律监督,促进了严格公正执法,就维护了社会公正;有效发挥职能作用,为改革发展服务,就推动了社会发展。

  谈到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于世平说,首先要在提高执法办案能力上狠下功夫。目前,各类刑事犯罪包括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还相当突出,客观上要求我们加大查处力度。同时,也必须提高执法水平,讲究办案质量,注意办案效果。不然,办100件案子,有1件办错了,都会让人民群众对我们整个办案工作产生不信任,效果肯定不会好。其次要在提高诉讼监督能力上狠下功夫。检察工作重在监督,必须把功夫下在监督上。既要敢于监督,敢于碰硬,又要善于监督,务求实效。为了提高干警办案能力,今年以来于世平三次分别给从事民行、渎检工作的干警和部分检察专业人才讲课,把自己多年的办案经验和体会传授给他们。

  回顾自己25年的司法工作经历,于世平感慨地说:“这25年正是我国的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民主法制建设迅猛发展的时期,我很高兴自己不仅是这一过程的亲历见证者,而且还是亲身的参与者。”他认为,法律的条文虽然写在了纸上,但法的道理和灵魂却是深埋在社会实践的丰富矿藏中,需要深入才能开采,需要冶炼才能获取。在采访的最后,这位颇具学者风范的检察长用一句话道出了自己从事法律工作25年的最大心得:“要想真正学好法律,首先需要认真读好中国社会生活实践这部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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