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深圳市宝安区法院受理一起非法拘禁、破坏生产经营刑事案件,被告人陈某等三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破坏生产经营罪被检察机关指控,立案后法院依法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开庭当日,一名男性旁听人员的异常举动引起了主审法官的注意,该名男子双手交叉放在胸前,用手机偷拍庭审过程。主审法官当即休庭,重申法庭纪律,并责令其交出手机,要求他出示身份证件。
当法官看到身份证上“宋某某”的名字时,立即意识到此人很可能就是被告人曾经多次供述的在逃涉嫌非法拘禁罪的犯罪同伙,遂立即要求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协助确认此人身份。经确认,该名男子确系公安机关网上追逃的在逃犯。
为避免打草惊蛇,主审法官当机立断,一方面安排通知公安人员前来抓捕,一方面安排法警对其进行监视,并以扰乱法庭秩序为由对其继续进行教育,并让其书写检讨书,等待公安人员到来。
一个小时后,公安人员赶到,该犯罪嫌疑人束手就擒。
摘自8月6日《南方日报》
人们习惯于沿着事物发展的正面方向去思考问题并寻求解决办法。
其实,对于某些问题,尤其是一些特殊问题,从结论往回推,倒过来思考,从求解回到已知条件,反过去想或许会使问题简单化,使解决它变得轻而易举,甚至因此有所发现,创造出惊天动地的奇迹来,这种思维方式就是逆向思维。
某证券公司的散户股民几乎人人赔钱,只有门口看自行车的老太太赚了个钵满盆满,于是大家纷纷向她讨教炒股秘方。她说:“门口的自行车就是我炒股的‘指数’,自行车少、股市萧条的时候,我就买股票,自行车多、人人都抢着买股票的时候我就清仓。”这位老太太就是很好地运用了逆向思维。
“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的想法也属逆向思维。
法庭上的在逃犯恐怕就是抱着这种想法去法庭的。只是这位仁兄把司法人员也看得太弱了,而自己也太过于自信了。到庭了不说,还要拍上一段录像。
不过话又说回来,他要不拍录像,法官能发现他是在逃犯吗?在肯定法官行为的同时,也得给法庭提个醒:以后也要逆向思维了,注意,嫌疑人也许就坐在下面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