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心气不顺,携带危险品获罪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7日08:30  正义网-检察日报

  为让老板受处罚,铲车工大费周折

  心气不顺,携带危险品获罪

  40岁的沈杏旗是一个石料厂的铲车工,已届“不惑之年”的他却事事想不通……

  2007年6月23日,浙江省德清县某石料厂在实施一次爆破作业过程中放了“哑炮”,一枚雷管及五节炸药没有发生爆炸。沈杏旗在铲车作业中将该雷管和炸药从碎石堆中铲出。以往,铲车工能在这种条件下把炸药完整铲出来,石料厂老板都会奖励一包香烟,但这次沈杏旗却没有得到这个待遇,他很想不通。因为此次怠慢,再加上之前对老板的种种不满,沈杏旗就把雷管和炸药带回了家。

  一开始,他把雷管和炸药装在蛇皮袋里,埋进自家菜地里。但因为他老婆时常去菜地拔菜,那个蛇皮袋渐渐被翻了上来。到了2008年2月,沈杏旗不得不将它们转移——新的安放地他选择了门前那间荒废的屋子里的一块水泥板下面。而这之后没几天,沈杏旗因故被石料厂开除了。越想越不甘心的沈杏旗决定拿这些雷管和炸药去敲诈厂里一笔钱。没想到,老板没买他的账。

  一计不成又生一计。3月27日,沈杏旗将雷管和炸药装了箱,里面放上写着石料厂名的纸条,先后换乘了中巴、的士、摩的,从德清县辗转来到湖州市公安局旁。见路上停着一辆警车,再看看四下无人留意,他快速把那箱炸药放到了警车的引擎盖上,随后打“110”举报。

  沈杏旗如此不管不顾、大费周折,居然就是想让公安机关因炸药管理问题来处罚该石料厂,替自己“出口气”。结果气没出成,被定罪处刑的判决书却出了——经德清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判处沈杏旗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不支持Flash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