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合肥8月6日电(记者王圣志) 安徽巢湖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8月5日决定,接受周光全辞去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因严重违纪,周光全提出辞去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巢湖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周光全的辞职请求,报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此前,2008年6月20日,安徽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周光全辞职的请求,免去其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