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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联积极参与《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宣传活动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7日09:46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青海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于今年8月1日正式实施,为尽快发挥这部地方性法规在保障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规范用工单位劳动用工行为,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并使广大的用工单位、劳动者尽快知悉法规规定,自觉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8月3日上午,按照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宣传《青海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统一安排,省妇联抽调权益部、发展部工作人员及组织巾帼维权志愿者十余人走上街头,以横幅、展板、挂图、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青海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省妇联副主席谢琼全程参加宣传、咨询活动。

  近年来,省妇联始终按照全国妇联的要求,有重点的针对女性农民工开展普法教育和加强维权服务,帮助她们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引导她们合理有序地表达利益诉求,提高她们自我维权意识和能力。如,协调个别单位落实女职工产期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关注女童工被打一案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举办进城务工妇女普法讲座,编印《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实用法律手册》;联合有关部门面向广大女性农民工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并释义解惑等。同时,积极整合资源,充分利用“三八”妇女维权周、“6·26”国际禁毒日、 “12·1”世界艾滋病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节日、纪念日,组织、发动巾帼维权志愿者通过文艺演出、发放资料、设立咨询台、挂图、展板、横幅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开展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在当天《青海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宣传现场,省妇联等多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提供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实用法律手册》、《农民工维权手册》、《青海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问答、《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问答、《劳动合同法宣传提纲》、《西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就诊须知》等内容的宣传折页、宣传册、宣传挂图、宣传展板等宣传资料,散发给广大群众,供过往行人观看,并提供多种形式的咨询。在省妇联宣传咨询点上,有的群众就关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劳动合同法等相关问题,向工作人员进行咨询;有的群众驻足观看了以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家庭暴力等为内容的展板;有的群众收集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的宣传资料,认真仔细地阅读;有的群众还向工作人员反映自己遇到的维权问题,并表示愿意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通过此次集中、大规模的宣传活动,不仅广大劳动者及用工单位对《青海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而且在全社会营造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同时对进一步推进我省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并促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作者:富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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