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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起诉医院广告侵犯名誉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7日12:26  新闻晚报

  □据新华社电

  因医院未经患者许可在电视台播出对患者的采访短片,患者徐氏一家将该医院与该电视台告上法院。日前,广州中院就该起名誉侵权纠纷案进行二审开庭。

  广州市花都区某农场的徐氏一家,母亲先天聋哑,且于去年中风瘫痪,父亲及另外两名家庭成员患有侏儒症。2007年11月,广州现代医院的工作人员先后两次来到徐家,送来米油等慰问物资,为患者测量血压,并对徐家家庭状况和成员进行拍摄,对患有侏儒症的三人还进行了近拍。

  今年1月间,在未告知徐家人的情况下,现代医院在广东某电视台播出该采访短片,于每天2时至6时滚动播放。该片片头还称,这一家 “从年头到年尾都难得吃上一顿肉”。短片中徐家父母亲采用化名,而其他成员则用真名。

  徐家人诉称,该片的播出导致他们的正常生活被打乱,受到他人的指指点点,父母亲本来对自己身体缺陷感到自卑,现在连家门都不敢出。该短片使人觉得他们家穷困潦倒,实际他们每个成员都有收入,父母也有固定的退休金。徐家人说,医院拍摄短片时没说要在电视台播放,只说是给医院留作资料。

  被告广州现代医院认为,该院作为广东省侨界仁爱基金会举办的“现代兰丝带慈善援助公益活动”中指定的医疗单位,对原告进行义诊慰问,属于慈善公益活动。在活动中媒体进行专题新闻报道,目的是为唤醒更多人帮助原告,故不构成侵害原告名誉权。徐家部分家人身材矮小的生理缺陷,不具有隐瞒性和隐秘性,不存在暴露其隐私。

  徐家人要求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在电视台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5万元。广州越秀区法院一审认为,原告提供短片属于公益宣传专题片,是原告同意拍摄的,无证据证实原告的名誉受到损害。不能确认现代医院以慈善为幌子,以营利为目的的参与兰丝带活动的主张,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审庭审中,徐家坚持要求现代医院在电视台上公开道歉,法官建议双方商量和解。医院提出愿意作出赔偿,但双方在具体金额上未达成一致。徐家人一直强调,打官司不是为了赔偿金,只是希望对方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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