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企业注册资本下限3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7日16:09  新民晚报

  本报讯(实习生南娟娟记者叶薇)在上海注册企业“门槛”降低,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调至3万元。上海工商部门在浦东新区先行先试的11条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从昨天起在全市范围实行。

  按照新政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设立中小企业,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外,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律降到3万元人民币,并对营业场所、投资人资格、业务范围等适当放宽条件。

  对于在本市设立的综合性地区总部企业,允许其名称中出现“总部”或“地区总部”等字样。对于在本市设立的功能性地区总部企业,允许其名称中出现“研发中心”“营运中心”“销售中心”“管理中心”“采购中心”等字样。凡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额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达3家以上,集团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的,允许依法申请设立企业集团。

不支持Flash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