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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将遭传唤 身份为贪渎案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8日02:28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台湾当局宣布注销“国务机要费案”的绝对机密,检方特侦组决定近日传唤陈水扁以贪渎案被告身份到案。如果陈水扁答辩时提出家庭成员的发票报账内容,检察官不排除再次传讯其子女陈致中、陈幸妤等人。

  据台湾媒体报道,至于结案时间,特侦组虽然没有说明。但“法务官员”指出,“注销方式”等于认定“国务机要费案”的卷证自始即非机密,将更方便法院与特侦组办案,侦审脚步可望加速,很快就会对外公布侦查的结果。

  台北法院审理“国务机要费案”的合议庭表示,将待收到注销机密的公文,再讨论后续作为。据了解,最快9月开始公开审理。

  特侦组“国务机要费案”发言人朱朝亮指出,当初检察官陈瑞仁虽然曾讯问陈水扁,但特侦组直到今年五月才将陈水扁列为侦字案被告。项目小组讨论后,决定不直接以“国务机要费案”起诉书内容起诉陈水扁,给他重新答辩一次的机会。

  据了解,特侦组内部早就侦讯陈水扁,并持续清查与其家庭相关的银行资金流向,甚至包括部分的海外资金,都已陆续完成调查。原则上,目前只待陈水扁提出答辩、说明,查证后就可结案。

  又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马英九昨日决定将“国务机要费”案卷证注销机密,陈水扁昨日傍晚透过新闻稿表示,马英九因政治的压力与需求,即粗暴地注销前任“领导人”核定的机密,此举“不但违法更是违宪”。据了解,陈水扁办公室与律师团多方推演,亦不排除采取法律行动,控告马英九解密动作已违反“机密保护法”,有泄密之虞。

  陈水扁核心幕僚昨日上午就此事与律师团沙盘推演后直言,马英九将“国务机要费”卷证解密,不但严重危害“国家安全”与“国家利益”,更陷卸任“总统”于保守“国家机密”与争取自我辩护的两难、矛盾处境,这是“直接剥夺卸任‘总统’行使保守‘国家机密’的程序权,以及‘宪法’第十六条所赋予的诉讼权。”他们强调,“释宪”已缓不济急,但陈水扁一定会进一步采取法律行动。

  “民进党主席”蔡英文昨天也声援陈水扁,她表示,这件事在决定过程中,有太多政治考虑,也是马“政府”因为不满意度持续攀升,所以做出这样的“政治决定”,令人非常非常的失望。

  陈水扁声称,“总统”负有“保守国家机密的义务”,此义务不因卸任而消失,接任“总统”的人不能只因政治斗争的需要,任意将前任“总统”任内所核定应永久保密的绝对机密予以注销。

  (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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