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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政府投资铺位留给农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8日02:38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陈杰)职工工资水平偏低、农民收入增长较慢、城乡收入差距拉大、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下降……这些民生问题如何改善?近日,江门市公布《中共江门市委、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上述民生问题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总体目标:

  到2011年基本建立居民收入大体与经济同步增长的机制,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地区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劳动者报酬占生产总值比重2011年争取提高到42%左右。

  职工工资:

  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基本与经济同步增长,2011年达到33300元,今后四年平均增长14.8%左右。

  农民收入:

  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在按国家规定规范统计的基础上,力争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6年翻一番。其中,非农就业拉动增速提高2个百分点,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深加工拉动增速提高1个百分点,其他措施拉动增速提高1个百分点。

  关键词:农民增收

  举措一:免费培训16万农民 农村人口人均年增收120元

  主要目标:从2008年起,四年内全市免费培训本市农民16万人以上,争取实现转移就业12万人以上,带动全市农村人口年人均增收120元以上,拉动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

  主要措施:除了建立农民转移就业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还要在政策激励方面加以突出,包括实行一次性免费职业培训、组织农村低保家庭子女免费就读技工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用人单位新招本市农民工并符合相应条件的按每培训一人给予一次性100元岗位培训补贴;对已就业并参加高级工、技师以上职业培训的农民工给予培训补贴等。

  举措三:投入1000万元支农资金 鼓励农业产业化经营

  主要目标:到2010年全市农业产业化组织带动农户占全市的60%以上;加大农业品牌化推进力度;“三高”农业产业化拉动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提高1个百分点。

  主要措施:

  1、加大投入,2009年起市财政预算每年安排1000万元支农专项资金,市扶持农业产业化资金也增到每年400万元。

  2、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每年新增银行贷款给予贴息扶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补贴。

  3、对养殖面积100亩以上,带动20户以上本地农(渔)民收入明显增加的渔业带头人给予奖励。

  关键词:职工工资

  举措一:2010年工资集体协商企业比例超60%

  根据《意见》,江门市将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企业通过工会一方与行政一方平等协商,建立和完善企业劳动定额管理、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初步确定从2008年起全面实施“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行动计划”,力争到2010年底,全市已组建工会的大中型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比例达到60%以上。

  举措二:富余劳动力培训达100% 培训后就业率逾7成

  主要目标:农村富余劳动力登记率达100%,贫困家庭转移就业占贫困家庭总数的80%以上;村(居)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率100%,培训后就业率70%以上。

  主要措施:

  1、确定“千企扶千村”就业工程企业名单,落实企业对口帮扶。

  2、每成功推荐1名农民就业,并签合同一年以上,给予村委会100元补助。

  3、对吸收本市农民工100人并占本企业员工35%以上,或者吸收本市农民工200人并占本企业员工70%以上,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给予不同层次的奖励。

  举措四:支持农民自主创业10%政府投资铺位留给农民

  根据《意见》规定,政府支持农民自主创业,鼓励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凡是本市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在城区连续工作、经商5年以上,有固定住所、合法就业经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的,户籍部门可按规定办理进城入户手续;农民自主创办民营企业或开办个体工商户,享受省、市对民营经济的政策优惠,对农民合法经营的流动性小商小贩,免予工商登记,实行备案管理。

  此外,由政府投资兴建的各类经营性市场、商铺,应预留10%以上的铺位,出租给进场经商的本市农民,并减半收取租赁费、摊位费、管理费及卫生清洁费等费用。

  举措二:一线工人工资标准增幅高于10%

  对于劳动密集型企业一线操作工人和国有企业一线工人的工资,《意见》要求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和劳动力市场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通报等方式,引导企业以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0%以上的幅度确定一线员工最低工资水平,并制定一线工人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按工资增长指导线,合理确定员工工资增长水平并切实执行。

  关键词:困难群众

  举措一:加强城乡低保工作

  到2011年,城镇和农村都应提高低保标准,其中江门市区提高到340元和220元以上,鹤山、开平、台山、恩平四市分别提高到320元和200元以上。并逐年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到2011年达到当地农村年人均收入的70%以上。

  举措二:免费方式助贫困生

  对于江门市户口的城乡特困家庭子女、孤儿等,政府将实行全免费方式,资助他们完成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设立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奖学金,对在该市中等职业学校中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的本市户口学生给予每人每学年2000元的奖励,每年奖励5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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