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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检察化解纠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8日02:51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 陈新 通讯员 贾翀 实习生 王倩)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日前成功召开“王养谋申请对广东汕头第四建筑公司陈锦强涉嫌诈骗立案”听证会,创造性的工作方法使该起涉检信访案件得以妥善解决,王养谋表示不再继续上访。

  2000年8月8日,家住我市兴教寺附近的王养谋因举报广东汕头第四建筑公司陈锦强诈骗材料款17566元一事,对公安雁塔分局所做的不立案决定不服,向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立案监督。经审查,雁塔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所做出的“此案属经济纠纷,不构成诈骗罪,不立案”理由成立,并书面告知举报人,对其监督的申请不予支持。王养谋仍坚持上访。

  雁塔区人民检察院确定好听证日期并在听证当天派专车接送王养谋。在听证会上,与会人员从各种角度对申请人王养谋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王养谋与陈锦强的矛盾确属经济纠纷。在合同订立过程中王养谋因欠缺法律知识,使自己处于被动局面,即使作为民事案件解决也应承担相应责任。与会人员向王养谋提供了一些可行的解决办法。在听取了众专家的意见后,王养谋表示不再继续上访,要采取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在这起涉检信访案件处理过程中,雁塔区人民检查院创造性地采用了人民监督员与政法部门联合听证的形式来化解矛盾纠纷,增强检察机关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和透明度,真正实现“阳光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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