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黄河流域防洪规划》获批实施 分批外迁滩区46万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8日03:41  东方今报

  □记者 梁新慧

  今报郑州讯 经常被水淹的村庄要外迁、外迁群众人均获得17平方米住房……昨天,记者从黄委会获悉:《黄河流域防洪规划》已经获得国务院批准,这也标志着该规划的实施。《黄河流域防洪规划》对黄河流域今后的防洪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

  三种模式迁移安置群众

  经过多年的建设实践证明,适用于黄河下游安全建设的模式主要有3种,分别为“外迁安置”、“滩内就地就近建设村台安置”和“临时撤离安置”。

  规划指出,到远期,黄河滩区总人口将达到209.42万人,其中处于会被洪水泥沙淹没区域的群众190.03万人。按照规划要求,具体安排如下:

  【外迁】对距离大堤1公里以内、淹没水深较大的村庄,房屋或土地会被黄河主流冲塌、失去基本生活条件的“落河村”采取外迁措施,就近安置在大堤背河侧,乡镇企业也建在大堤背河侧,从根本上解决这部分群众的安全问题。本次规划外迁村庄497个,人口46.74万人(远期人口,分期分批),按人均房屋17平方米建设。需建房面积794.58万平方米。

  【临时撤离】河南封丘倒灌区由于倒灌受淹的机遇少且洪水预见期较长,将采取临时撤离措施。主要修建通往区外的道路及桥梁。临时撤离村庄240个,人口24.71万人(远期人口),规划修建撤退道路200公里,桥梁3350延米,涵洞63个。

  【就地上迁】对滩区淹没水深较大的其他村庄,本次规划修建大村台,将群众搬到村台上居住,乡镇企业也建在村台上。本次规划修建村台就地避洪的村庄共有1334个,人口118.58万人(远期人口),按人均面积100平方米标准建设村台,村台总面积应达到11800万平方米。同时,加强预警设施建设。

  郑州成为一等设防城市

  规划指出,洪水上滩后造成的灾情损失,将由国家给予淹没损失补偿。

  规划还指出,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沿岸的省会及重要地级市,是防洪的重点保护对象。

  本次规划涉及干流及重要支流的14座城市,其中Ⅰ等设防城市4座,Ⅱ等设防城市6座,Ⅲ等设防城市3座,Ⅳ等设防城市1座。Ⅰ等设防城市包括济南、西安、太原、郑州。Ⅰ等设防城市主城区的防洪标准为200年一遇,Ⅱ、Ⅲ等设防城市为百年一遇,Ⅳ等设防城市为五十年一遇。

不支持Flash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