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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职工农民工子女符合条件资助三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8日04:42  新晚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李玥)记者昨天从市总工会了解到,今年将在全市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

  据初步摸底调查,全市将有近千名特困职工子女和困难农民工子女得到资助,资助金额预计将达300余万元。

  据了解,今年哈尔滨市助学活动资助的重点对象是:持有《特困职工证》的特困职工子女;家长在哈市务工因工伤事故、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哈市上学的农民工子女;因地震灾害导致生活困难的在哈尔滨市务工的农民工子女。全总十大帮扶行动确定的哈尔滨市对口帮扶的陕西汉中市地震重灾县的在原籍省内就读的困难职工子女。地震灾区考入哈尔滨市高校的和往届在哈高校在读的困难职工子女。对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特困职工子女和单亲特困职工子女考入本科一、二表的,今年高考成绩优异的实行四年跟踪助学。

  符合助学条件的特困职工子女接到盖有高招办公章的录取通知书后,由家长持录取通知书、户口、家长和学生身份证、《特困职工证》;农民工另附子女在哈市上学的学籍证明、暂住地街道办事处证明、务工单位工会证明及工伤事故认定书或患病诊断书和病历;四年跟踪助学对象需要提供单亲证明、患重大疾病的诊断书及病历。由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单位工会初审后,填报《2008年“金秋助学”活动审批表》和《2008年“金秋助学活动”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后,连同原件和复印件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审核认定。

  凡符合条件的特困职工和农民工子女均可得到一次性资助3000元(其中市总工会筹集2000元,基层工会筹集1000元);实行四年跟踪助学的特困职工、单亲特困家庭子女,每人资助8000元(入学第一年为3000元,第二年、第三年各为2000元,第四年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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