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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转会”不为高额版税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8日07:25  大河网-大河报

  

余华“转会”不为高额版税
□刘玮

  本报讯 在和上海文艺出版社合约到期之后,余华“转会”作家出版社,目前由作家出版社出版的13册《余华文集》已经面世。前日,余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选择和作家出版社的合作是因为自己的第一部小说就是由作家出版社出版的,两者之间一直保持着很好的关系,而并非外界所传的高额“转会费”。

  余华说,“去年,作家出版社曾经找过我想做我两三本旧书,但因为当时我和上海文艺出版社的合约还没有到期,这事就没成。在合约到期后,作家出版社一直跟得比较紧。”余华透露,和上海文艺合约到期后,他个人还是考虑和上海文艺继续签约,但是由于一个“技术误会”而没有实现,“我的合约是1月到期的,到3月上海文艺出版社还没有找我续约。中国作家没有主动询问出版社要不要续约的,我当时以为上海文艺社可能不想和我续约了,所以就和作家出版社签了。结果到了5月,上海文艺找我续约,说把我的合约记错了时间,当时我已经签了作家出版社。”

  对于外界盛传的“转会”作家出版社高额的“转会费”,余华则笑言,这完全是想象,“上海文艺出版社给我的版税也是高于其他作家的,作家出版社和上海文艺出版社相比也不高,两边都差不多。其实版税也不可能再高了,再高出版社该没得赚了。”

  作家出版社总编办主任刘方表示,作家出版社和余华一直很有感情,这次也是赶上余华和上海文艺出版社的合约到期,正好有机会合作,并不存在所谓拿着多高的价钱“挖人”的说法。而此次出版的《余华文集》销量很好,“我们和余华都感到很欣慰”。

  余华(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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