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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韩女士:
我有一个朋友,最近她的丈夫意外去世,留下一个1岁多的女儿,一家三口的户口都在她丈夫的老家。她公公曾分给几个儿子一人一块宅基地,一直空着,现在她想盖房子,这块地还归她吗?
解答:
如果你说的“一家三口的户口都在她丈夫的老家”指的是他们的户口都是农村集体户口,那么,他们作为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具备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资格。对于以丈夫名义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你的朋友和她女儿有权继承,但要记得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对该宅基地的土地使用证适当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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