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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特侦组与陈水扁协商可应讯时间 将适时发传票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8日09:34  中国新闻网

  7月21日,台湾前海军军官雷学明控告陈水扁等人诽谤案在台北地方法院开庭。这是陈水扁卸任台湾领导人后首度至法院出庭。图为陈水扁在出庭后对媒体表达案情观点。中新社发 黄少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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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8月8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最高检察署”昨天与陈水扁办公室联系,确认陈水扁的行程后发出传票,要求他到案说明机要费案;这将是台当局卸任领导人以被告身份被司法机关传唤的首例。

  至于陈水扁如果不到案,检方后续如何处置?台检方特侦组表示,相信陈水扁会尊重司法,暂时不考虑他不到案的可能性。

  特侦组表示,为避免陈水扁有其它行程,因此先与他敲定可应讯时间,再将被告传票正式送达,并注明可由律师陪同应讯。至于传讯的时间,检方以侦查不公开为由,拒绝透露。

  据了解,特侦组对机要费案采取“集体办案”的模式,届时可能由数字检察官一起召开侦查庭,对陈水扁进行侦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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