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包案申诉人息访
云南保山:历经12年的刑事申诉案成功化解
本报讯(记者肖凤珍 通讯员马其云 聂文军) 日前,一份《云南省检察机关申诉人意见反馈表》被送到了云南省保山市检察院,至此,一起历经12年的刑事申诉案终于成功化解。
1996年4月,丁某由于涉嫌挪用公款被腾冲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同年5月,没有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丁某在单位宿舍内自杀身亡,同年11月该院根据相关规定作了撤案处理。其妻李娟认为丈夫的死是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所致,提出申诉。2001年至2005年,经省市县三级检察院4次复查,原处理决定被维持。李娟仍然不服,走上了漫漫上访路。
2008年4月,保山市检察院对此案采取由检察长包案办理的工作方法。经多次努力,该院检察长李若昆找到了问题的关键:李娟大儿子患有精神病,生活不能自理;二儿子有生理缺陷,一直没有工作;一家人仅靠李娟每月800元退休金苦苦支撑。丁某自杀后,李娟没有得到及时的精神救助,还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因此,李娟将所遭受的痛苦归咎于检察机关。理清了申诉人的思想脉络后,该院经多方联系,解决了李娟一家的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