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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恩法则与办案质量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8日10:30  正义网-检察日报

  □讲述: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

  检察院检察长 桂初民

  在航空界,有一项关于飞行安全的法则,即“海恩法则”。该规则指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海恩法则对我们抓办案质量也有很大启示。多年来,为杜绝这“1000起事故隐患”,我院通过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监督网络体系建设,狠抓流程管理和质量监控,全面提升办案质量。

  概括来讲,我们主要是做到了三个“三”:

  首先,坚持三级把关的办案责任机制。在审查批捕环节和审查起诉环节,我院一直坚持实行三级办案审批制,案件由承办人、科长和分管副检察长“三级”把关,落实各级责任,明确工作责任。在审查起诉环节,我院实行办案分类办理模式,各承办人分别相对集中地办理某一类或几类案件,形成专业优势。近三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审查批捕案件1478件,各类审查起诉案件2047件,审查批捕质量连续在南京市检察系统质量考评中位列第一名,各类审查起诉案件均得到了法院的有罪判决,未出现被法院变更事实、改变定性等质量问题。

  其次,构建三位一体的办案质量防控体系。一是设立了案件督察室,由专人负责办案质量的督察监管;二是坚持每月对上月办案质量由办案部门自查和督察部门抽查制度,定期对办案质量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和检查督促,查找办案质量问题和影响办案质量的事故隐患;三是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实施重大案件抽查和听取汇报制度、职务犯罪案件“一案一谈话”制度,对重大案件随时听取办案部门的情况汇报,督促干警依法办案、公正办案、文明办案、廉洁办案。

  第三,畅通三个外部监督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案件办理的程序性规定及实际办案进展情况实施网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主动接受特定人员监督,对重大案件实施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地区主要领导等特定人员通报制度,听取意见和建议;实施定期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实现检察工作改进提高创新发展。三是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实施“五种情形”监督和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答复、预约控申接待、列席检委会等制度,强化外部监督。

  通过落实上述三项机制,我院办案质量受到了上级检察机关的认可,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我院连续三年被评为六合区“十佳政法单位”,连续两年被评为南京市“先进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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