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疑犯之女获得4000元救助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8日10:30  正义网-检察日报

  江苏如皋:在检察环节打造司法救助平台

  疑犯之女获得4000元救助金

  本报讯(记者徐德高 通讯员韩海军 章艾华) 近日,在江苏省如皋市检察院青少年维权室里,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马某女儿小云(化名)从检察官手中接过4000元的经济救助金,她十分感激地说:“是检察院的叔叔、阿姨给了我生活的勇气……”

  今年年初,如皋市检察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试点工作。该院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设立了司法救助基金,对检察环节司法救助的工作机构、救助方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他们还将救助对象扩展到了特困被害人和受犯罪嫌疑人赡养、抚养的亲属,申诉人和控告人,举报人和证人;将救助内容拓展到了经济救助、法律援助和生活安置等方面。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院在实施司法救助工作中,已累计发放经济救助款14.9万元,提供法律援助14次,安置生活困难群众8人。

  去年,马某涉嫌杀害妻子落网。案发后,如皋市检察院依法介入侦查,在公安机关提请批捕当日即将马某批捕。在审查批捕过程中,检察官获知马某年仅15岁的女儿小云无人监管,正值中考复习阶段。于是,检察官与学校协商将小云安排住在学校宿舍,考试结束后,检察官与老师一起做小云的心理疏导工作,一名女检察官还将小云带回家悉心照料。

  中考成绩出来后,该院主动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妥善安排好小云学习和生活等事宜,此后还多次到学校过问其学习、生活,并为她购买学习书籍和生活用品。今年7月,检察官回访时发现小云生活仍然比较困难,便向该院领导反映。经讨论,该院给予小云4000元经济救助。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不支持Flash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