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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酒后骚扰保安致其死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8日11:49  安徽市场报

  市场报记(钱相龙 刘先才) 芜湖市梅苑小区“业主打死保安”案,近日由镜湖区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定保安并非被业主直接殴打致死,而是在被业主追逐过程中诱发心脏病而死亡。经调解,滋事业主赔偿死者家属18万元;法院依法判处该业主有期徒刑1年。

  今年3月27日早上6时许,梅苑小区业主钱某酒后回家,路过小区门口保安室时,因以前在小区停车位事件上对小区物业部门不满,遂对正在当班的两名保安人员进行辱骂,并冲进保安室,打砸室内物品,将保安室门窗玻璃砸碎。之后,他又对物业职工李某(女) 和早晨来小区接班的保安人员朱某进行追逐,物业保安朱某在被追逐的过程中倒地,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该事件发生后,“保安”的生存状态引发了社会上的广泛关注。

  与外界谣传“业主打死保安”不同的是,经法医鉴定,保安朱某系在情绪激动、剧烈运动等因素诱发下,引发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急性发作死亡。事发当天,业主钱某就被镜湖公安分局刑事拘留,今年4月8日被捕。在赔偿了死者家属18万元后,死者家属对钱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并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法院认为钱某犯寻衅滋事罪,鉴于其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及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认罪、悔罪态度较好,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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