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冒充亲友诈骗。犯罪分子先打电话联系受害人,让受害人猜“我是谁”,顺势称是其亲友,将于近日到深圳。后以途中发生急事需要资金(如车祸善后金、就医需缴纳款)为由,让受害人向其提供的账户汇款。
2.冒充特定身份诈骗。犯罪分子通过信息渠道获得受害人单位领导、子女或亲友的详细资料,冒充其领导、老师、医生等特定身份,编造理由(如领导生病、子女在学校受伤、谎称子女被绑架等),让受害人向其提供的账户汇款。
3.冒充银行信用卡中心诈骗。犯罪分子捏造受害人在某商场的刷卡消费记录,以短信方式通知受害人。当受害人回电后,再冒充银行工作人员,提出要帮受害人的信用卡升级,令受害人在步步诱骗下将卡的密码泄露,存款随后被骗转。
4.虚假网上购物诈骗。犯罪分子将某些时尚商品以极低价格在互联网上贩卖,以风险抵押金、税款等诸多名义,让受害人向其提供的账户汇款,后删除所有网上信息逃逸。
5.虚构“中奖”信息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短信、QQ、MSN等方式发送虚假“中奖”信息,以风险抵押金、税款、代办费等诸多名义,让受害人向其提供的账户汇款。
6.虚构办理高息贷款或信用卡套现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短信、QQ、MSN等方式发送可办理高息贷款或信用卡套现业务,以提前交纳手续费、税款、利息、代办费等名义,要求受害人向其提供的账户上汇款。
7.冒充电信公司工作人员和公安人员诈骗。利用网络电话告诉事主个人资料外泄,需要对事主银行账号进行保全,让事主将账号上的余额转到指定账号进行诈骗。
8.冒充国家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诈骗。声称受害者买房、买车可以退税,获取账号信息进行诈骗。
9.利用重大危害等事件骗取钱物。如利用抗震救灾捐款设置网络诈骗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