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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温不够空气不好卫生较差 600元游泳年卡成废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19日00:40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记者任国省

  “600元办了一张游泳年卡,没想到实际环境与其承诺的相差甚远,尤其是水温特别低,根本无法下水,想要退卡却遭到拒绝。”近日,省会赵女士打进本报热线,向记者反映自己遇到的烦心事。

  赵女士告诉记者,去年八月份,为了方便六岁的孩子游泳,她在小区附近某游泳馆办了一张600元100次的年卡。“因为主要为孩子游泳,当时特别询问其水温是多少,对方承诺27℃恒温,24小时循环水。”然而,第一次下游泳池,赵女士就发现水温根本达不到27℃。孩子直喊凉,游了两次回来都感冒了。后来天气逐渐变冷,赵女士和孩子也没再去过。直到今年6月份,天气比较暖和时,赵女士才带着孩子再次来到该游泳馆。然而,没想到情况更加糟糕。“水温最多有20℃,孩子都无法下水,很长一段时间也没有热水淋浴;水里经常泛着白沫,更衣室里到处都是易拉罐等垃圾;因为是地下,空气也非常不好,孩子直喊头疼。”

  后来,赵女士发现这家游泳馆并不规范,打扫卫生等工作都是由老板夫妇来做。就这样,勉强去了几次后,赵女士再也不敢带孩子去了,与游泳馆老板交涉退卡,但遭到拒绝。“一年下来,游泳卡只用了十几次。”说起此事,赵女士苦恼不已。

  随后,记者从石家庄市卫生监督部门得知,根据相关规定,游泳场所的水温、循环、消毒、卫生等都应达到一定标准。水温应在22℃-26℃之间,池水、公共用品也应严格消毒,保持室内清洁等。市民选择游泳馆时应注意查看其证书,特别是卫生部门的许可证等。遇有相关问题,市民可向卫生监督部门反映。

  而对于赵女士面临的问题,河北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孙常军指出,目前,水温等问题只是赵女士单方面的质疑,应在有资质的监测机构监测下得出结论。如果水温等没有达到当初的承诺,则游泳馆有违约之嫌。遇有这种情况,双方应按合同处理,如没有合同,需双方协商,以改善现状、延续年卡使用时间或退卡等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消协等部门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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