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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被调包 储户告银行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19日04:0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魏丽娜)市民唐女士取钱时一陌生男子与其搭话,致使她误认为犯罪分子放入插卡口的伪卡是自己的银行卡。两天后她发现时,卡内的3万多元现金已被转走。于是她状告银行。最近,越秀区法院一审认为,唐女士的疏忽是导致其损失的原因,银行并无责任。唐女士不服上诉至广州中院,广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2007年5月7日下午5时多,唐女士在某银行五羊支行的ATM自动柜员机取钱,当她取出500元现金后,突然一名男子从旁与她搭话。就在唐女士转身看时,另一名男子趁其不备将预先准备好的一张银行卡插入柜员机的插卡口,随后唐女士取出银行卡离开。

  两天后,唐女士持卡取钱时柜员机提示密码输入错误,她通过存折记录查询,发现自己账户内的34300元被转走并产生了50元手续费,随即报警。据银行的监控录像显示,在唐女士取走伪卡后,犯罪嫌疑人在柜员机操作了近20秒左右才将银行卡取走,其间唐女士的银行卡被修改了密码。当日傍晚6时1分,犯罪嫌疑人在另一台ATM机中将银行卡中的34300元转走。

  越秀区法院一审时认为,唐女士在ATM机上取款后,拿走犯罪分子放入插卡口中的伪卡,当时没有仔细辨认银行卡上的姓名拼音,事后又没有及时发现并报案,致使犯罪分子从容地修改密码并提走存款。因此,银行对唐女士的损失并无责任。法院驳回了唐女士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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