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记者秦璇 实习生吴茜报道:公家的钱更不能乱花,昨悉,省政府近日印发《2009年湖北省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规定省级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60万元以上的货物类项目和5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项目,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明年的采购目录及标准还规定,服务类项目,原则上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定时期内的协议供应商;对于不能通过协议服务方式采购、但省级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30万元以上的服务类项目,仍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该目录及标准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将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列入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规定政府采购应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优先采购环保、节能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