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民工空中切割防盗网摔残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19日05:42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余皓 实习生彭静 黄海 通讯员新竹)民工王某摔伤后提出索赔,5家转包单位及个人均表示对其伤残不负任何责任。记者昨日获悉,洪山区法院判决三方向王某赔偿10万余元。

  2004年8月3日,武汉一所高校委托房地产中介公司拆迁职工宿舍楼。房产中介公司将拆迁工程交给一家商贸公司,商贸公司又转包给龙某负责,龙某将防盗网切割、买卖交由雷某承担。雷某则雇请仙桃农民工王某从事此项工作。2006年5月,王某在六楼切割防盗网时,不慎被防盗网带落摔下受伤,经鉴定为6级伤残。

  去年5月,王某委托湖北弘正法律事务所维权部主任何大明,将上述5家单位及个人告上法庭索赔19万余元。庭审时,5被告均认为王某受伤与己无关,不应赔偿。

  洪山区法院审理认为,王某在作业时未采取安全措施,应对自身伤害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王某受雷某雇请,雷作为受益人应承担主要赔偿;龙某系防盗网买卖关系受益人,应承担次要赔偿责任;商贸公司与龙某达成拆除房屋意向,是诱发该事故的又一原因,也应担责。

不支持Flash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