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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大使赞龙泉检察院办理假冒名酒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19日06:35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张孝华在龙泉驿区大面街道办事处和成都市锦江区琉璃乡两地,制作大量利用假冒洋酒注册商标标识,大肆从事制造假冒国际知名洋酒的犯罪活动,营业额达40余万元。日前,经龙泉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决主犯张孝华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从犯段建君、薛和、吴灵英、何玉清、杨琴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到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8月14日,一封感谢信由北京寄到成都市龙泉驿区检察院,来信的是法国驻华大使苏和(Hervé Ladsous),他对龙泉驿区检察院坚决打击制造假冒国际知名洋酒注册商标的犯罪团伙给予了高度评价,并称“这一案件是中国司法系统在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假冒方面富有成效的极佳典范。”

  据悉,去年11月9日,接到线索的成都市商务局联合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龙泉驿区商务局、龙泉驿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对两个制假窝点进行查处。经核查,两个制假窝点假冒包括芝华士、伏特加、轩尼诗、杰克丹尼等13个国际知名洋酒品牌,现场仅成品假冒洋酒数量就达236瓶。龙泉驿区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张孝华、段建君等6人提起公诉。此案于日前开庭审理。 谷萍 龙剑 记者 袁钲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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