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经省禁毒委员会考核评审,省政府日前决定授予海南藏族自治州和黄南藏族自治州“无毒州”称号,并一次性各奖励6万元。
近年来,我省坚持预防为主,高度重视“无毒社区”的创建工作,积极推动我省禁毒工作的深入开展。尤其是海南州、黄南州政府把创建工作与综合治理紧密结合,扎实开展禁毒宣传和毒品预防教育,实现了“无毒州”的创建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根据《青海省开展创建“无毒社区”工作方案》和《青海省开展创建“无毒社区”考核评定细则》,省政府决定授予海南州和黄南州“无毒州”称号。(作者: 陈万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