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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供水单位须办理卫生许可证9月29日是最后期限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19日06:47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8月18日,西宁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发出紧急通知,凡有二次供水设施的单位,在9月29日之前必须到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办理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

  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卫生部《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市创卫办公室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二次供水卫生安全保障制度,预防介水传染的发生,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和行政许可证,凡有二次供水设施的单位,在9月29日之前必须到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办理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

  【相关链接】

  二次供水:市政自来水(集中式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或容器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二次供水设施:饮用水经储存、处理、输送等方式来保证正常供水的设备及管线。(作者: 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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