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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婴被亲人作筹码法官却拿她当宝贝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19日07:27  大河网-大河报

  

女婴被亲人作筹码法官却拿她当宝贝
□记者刘新萍通讯员景永利正盛文图

  本报新乡讯昨日上午,封丘县法院举行了一个特殊的捐赠活动,全院干警共捐款800多元,受捐的是一个一岁多的女婴,她的母亲因犯重婚罪,半个月前被该院法庭判决拘役3个月。8月13日上午,女婴的奶奶狠心地将她丢在法院的大厅内。几天来,是法官和社会上的好心人悉心地照料她。

  这名女婴的母亲叫江月(化名),38岁,是封丘县潘店乡的一名农民。2006年,江月到新疆打工。打工期间,她与同是在外打工的封丘老乡王某相识,后二人竟以夫妻名义公开生活,并于2007年5月生下一女,孩子出生后一直由王某的母亲负责喂养照看。

  2008年7月,封丘县检察院以江月犯重婚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江月有配偶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生育孩子,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最后法院以重婚罪判处江月拘役3个月。

  对于法院的判决,王某的家人非常不满,特别是王某的母亲,想以孩子为筹码,要挟法院,于是,8月13日,她抱着孩子来到法院,将女婴丢弃到该院法警队,一走了之。

  在党组会上,刘满根院长动情地说:“孩子的母亲是有罪的,这个孩子却是无辜的!我们法院不仅要执法如山,而且还必须亲民似海!对这个女孩,她的亲人可以不管,我们法院一定要管……”

  法警大队和刑庭等有关职能部门密切协调配合,积极与在押犯人家属联系,并上门做深入细致的法律解释和思想工作;法警大队大队长、政委忙前忙后,专门安排一名细心的女干警精心呵护女婴,并及时派人买来奶粉、奶瓶等婴儿用品。

  为了让孩子享受到家庭的温暖,该院法警刘杰福主动提出,把孩子接到自己家中,让其母亲照管。警队领导答应了他的请求,并买来衣服、奶粉送到家中。刘杰福一家围着这个新来的“小成员”忙个不停。

  被弃女婴也同样牵动着全院干警的心,几天来,干警们纷纷捐款捐物,前来探望。院党组在继续做女婴家属工作的同时,为了让女婴能得到更好的照顾,还专门到市里联系了一家条件优越的幼儿园。

  昨日上午,记者在新乡市爱心枫华园见到了这个可爱的小女婴。她正和小朋友们一起玩玩具。枫华园园长王芳告诉记者,他们专门派了一个老师照顾她,这两天,孩子在园里吃得好、睡得香,已经和小朋友们融合在一起。

  在众人关爱下,被弃女婴(中)目前在幼儿园里过得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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