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 吴佳惠)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定于8月20日至29日对价格法规贯彻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在昨(18)日举行的动员会上,省物价局局长邵小龙就做好价格工作等情况进行了报告。
这是今年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的第一次执法检查。从8月20日开始将以成都、德阳、绵阳、广元、雅安、阿坝等地为重点,围绕食品,水电气、教育、医药、农业生产资料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商品或服务价格,以及地震重灾区群众生活必需品、救灾物资、恢复重建急需的钢材和水泥等商品的价格展开检查。“汶川地震发生以后,省政府决定,在近期内各级人民政府不得出台任何政府提价措施,以确保灾后水、电、气、运输等价格保持稳定。”邵小龙表示,省物价局以及成都、德阳、广元等地及时召开部分钢材、水泥等重点企业的价格提醒告诫会,敦促其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依法经营,自觉维护灾区重建物资价格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