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盗窃罪行,竟凭一张拾得的身份证诬陷他人是犯罪主谋,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日前,上海市杨浦区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谭河根拘役五个月,以诬告陷害罪判处其拘役五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拘役八个月。
4月11日凌晨,来沪打工人员谭河根,来到杨浦江湾地区某院内,见两户人家房门均未关紧,遂进入房中窃得手机、VCD机和液晶电视机等物,在返回租住地时被巡逻民警查获。到案后,他从口袋中摸出一张名叫“赵秋生”的身份证,坚称自己是在赵的指使下实施盗窃的,而且仅是负责望风。根据他的指控,警方将赵抓获。
警方经进一步侦查发现赵根本无犯罪事实,遂再次提审谭河根,谭河根只得承认是自己诬告陷害赵,而那张身份证是今年3月他在某网吧捡到的。随后,公安机关以谭河根涉嫌盗窃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杨浦区检察院审查该案后认为,谭为了减轻自身罪责陷害他人,其行为已涉嫌诬告陷害罪,遂以涉嫌盗窃罪、诬告陷害罪将其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