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 料 人:蒙先生
报料内容:道路有长钉
报 料 奖:150元
【本报讯】(记者 石义胜 实习生 徐晶 文/图)“开车经过广电集团时,没想到福中三路路边布满了钢钉,将我的车胎扎爆了。真不知道发生这种意外该找谁负责?”被钢钉扎爆汽车轮胎的蒙先生昨日向记者讲述近日碰到的倒霉事,呼吁有关单位占道施工后,应及时把残留在路面的钢钉清除。
据蒙先生介绍,上周五傍晚,他下班回家经过广电集团附近时,小车轮胎忽然没气了,车子停在路边不能前行。他下车察看,才发现地面上有一排3、4厘米长的钢钉,小车前左轮胎被扎爆了。蒙先生及时换上备用轮胎离去。蒙先生说,广电集团对面原高交会馆处有一处工地,去年开始施工。上个月该施工队开始拆围墙,围墙拆掉后路面上就出现了钢钉。“那些钢钉显然是施工队拆围墙时丢在地上的,可是现在他们都走了,车胎被扎爆真不知道该找谁理论。”蒙先生抱怨说,好在当时车速不是太快,不然爆胎太容易发生意外了。
昨日下午,记者赶往现场时,发现鹏城二路、福中三路路边各残留有一长排的钢钉,钢钉长3—4厘米、直径1厘米,已经死死钉在市政道路上,每隔一两米就有两三根,有的地段特别密集,如果开车时比较靠边,很容易扎到车胎。据附近居民介绍,这儿先后有两处工地在施工。原先有一处,是去年开始施工的,施工时在路边搭了铁皮护栏,钢钉是用来固定这些铁皮的。近期这个工地结束施工了,铁皮倒是拆得很干净,但是钉在路面的钢钉还残留着,没人管。该居民表示,这样的情况他发现好多处了,很多车主的胎被扎后都自认倒霉。
对于蒙先生的遭遇,广东今见律师事务所王小刚律师认为,施工队将钢钉钉在路面应该得到相关部门的允许,施工期间应该在周边做一些明显的提示,告诉路人不要开车经过此地,以防车胎被扎。施工结束后,如果把钢钉当作废弃物处置,那么施工方有责任把路边的废弃物处理干净,否则发生扎爆车胎事件施工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图为施工后路面遗留的钢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