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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坚决关闭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19日10:09  安徽市场报

  市场报讯(刘彪 晓风) 记者昨天从省安监局获悉,《安徽省小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即日起开始实施,将对全省10类“不安全 ”小型地下矿山亮出“红牌”,一年内坚决予以关闭。

  这10类“不安全”小型地下矿山具体包括:(一)超层越界拒不退回的,以及非法开采或关闭后擅自恢复生产的;(二)被责令停产整顿明停暗开、擅自组织生产的,或经整顿验收不合格的;(三)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 ,擅自从事生产的;(四)方解石矿山生产能力5万吨/年以下,铁矿、硫铁矿、磷矿、白云岩3万吨/年以下,铜矿、钼矿、银矿2万吨/年以下,金矿、铅矿 、锌矿、钨矿、萤石矿、高岭土和陶瓷土矿1万吨/年以下的;(五)各地列入资源整合范围的地下矿山,被整合的地下矿山必须接受整合,拒不接受整合的予以关闭;(六) 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明令关闭淘汰的;(七)不同采矿权人,其被许可的采矿范围在垂直方向上相互重叠,经安全论证后,影响安全生产的,只保留一个矿井,其它关闭;(八)在大矿开采许可证范围内开采,影响大矿安全生产的;(九)对小型地下矿山发 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的或一年内累计死亡3人的;(十)其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依法应该关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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