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公办市县城高中 信息技术教育费5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19日10:46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8月18日讯(记者 王灿)今年秋季开学在即,记者今日从省物价局了解到,我省公办高中、非市县教育部门举办的公办中小学校信息技术教育费收取标准具体为:市县城高中、农垦所属高中或场部所在地高中50元/学期,乡镇高中35元/学期;市县城初中或场部所在地初中45元/学期,乡镇初中35元/学期;三年级以上小学(含三年级),市县城小学或场部所在地小学30元/学期,农村完全小学或场区队小学20元/学期。

  值得一提的是,民办学校有关信息技术教育计入学(杂)费中,不得另外收取信息技术教育费。

不支持Flash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