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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商标将有“保护伞”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19日11:02  新安晚报

  本报讯“从我省近年来打假情况看,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是违法分子侵权的主要目标。”昨天下午,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金启建说,“迫切需要通过地方立法,加大对著名商标的保护力度。”当天,《安徽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草案)》开始接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初次审议。

  近日,经省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安徽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草案)》,规定了著名商标的认定条件、申报程序、有效期等,同时就著名商标的保护和管理作出具体规定。其中特别提出要建立健全著名商标维权制度和著名商标回访使用制度,致力为著名商标撑起一顶严密的法律“保护伞”。

  (张梵晞 本报记者 胡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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