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钱妤
晚报讯 昨日下午,上海银行47.11万股股权受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拍卖。上海证大以10.31元每股的价格拍得,总价值485.70万元。
该部分非上市流通股原由上海宏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2008年3月,ST宏盛未能向上海银行静安支行偿还约为2500万元的到期贷款及逾期利息。上海市二中院于3月28日下达民事裁定书,冻结、划拨ST宏盛银行存款25515259.13元及相应利息并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承担执行期间实际支出费用。银行存款不足之数,查封、扣押或拍卖、变卖宏盛科技相应价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