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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初探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19日14:43  红网

  行政执法效能指的是行政执法的效果和作用,能否有效发挥,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化的重要标准,体现一个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直接关系到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近年来,随着依法治理的逐步深入,特别是《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颁布实施,行政执法工作得到了很大加强。但是,当前行政执法仍然存在种种不可忽视的问题,不仅成为依法治国征程中一个不和谐的音符,而且还直接侵犯了行政相对人的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利,影响行政执法效能的整体提升。

  一、影响行政执法效能的不和谐因素

  

  1、行政立法各自为阵。我国目前的一些行政法规规章,往往是由一个部门或几个部门先草拟,这些部门在草拟时,多数在考虑本部门利益的基础上,兼顾大局,致使相当多的法规规章带有浓厚的部门色彩,经常出现法规规章打架的现象,特别是规章尤为突出,具体表现有5个方面:一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具体表现为扩大或者缩小上位法规定的管理事项范围、增加或者减少上位法规定的种类、提高或者降低上位法规定的幅度;二是在有关市场经济活动的法规规章中,违反上位法规定或者自行设定实行地区封锁的内容;三是违反上位法规定,或者自行设定增加管理相对人义务的内容,或者自行设定降低或者减少管理相对人合法利益的内容;四是超越本地区、本部门的权限规定行政管理的有关事项和内容;五是法规规章的制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执法体制通而不畅。一是党委参与行政执法。在地方各级政权中,党政不分家、党代替一级政府行使行政职能的现象普遍,作为无行政主体资格的党委及其部门经常参与行政执法、出台涉及人民群众权利义务的文件。如某县在对文化市场的整顿中,县委出台文件,要求宣传部门牵头,文化、广电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使政府部门职责变成了党委部门的职责,违背了依法行政原则。二是“条块”关系难以协调。从法律上讲,部门与政府是一种隶属关系,然而一些垂直部门,凭借自身优势地位不配合地方政府的工作,不服从当地政府统一指挥,在行政执法中我行无素,一旦造成了不良后果,最终还得由当地政府来解决,严重影响了行政执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三是部门职能交叉重叠。由于法律法规不够严密,机构设置缺乏协调,很多行政机关管理职能交叉重复。如对个体户的管理,涉及到工商、税务、物价、卫生等多家执法部门,由于对同种法律行为有多种不同执法依据的交叉,客观造成行政执法者不作为和乱作为。

  3、执法过程操作随意。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事实认定上的随意。做出处罚决定前对违法事实调查不全面,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不告知行政相对人处理事由、原因和依据,直接认定违法事实,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是执法程序上的随意。作出罚款处罚不按收支两条线规定收缴,执法人员直接收取,而一些执法人员在执收时往往不向行政相对人开具法定罚没票据。如2005年3月,茶陵县林业系统两个乡镇木材检查站工作人员在木材检查行政执法过程中采取罚款不开票或少开票等方式共同贪污公款110万元,23人被县纪委监察局立案查处。三是自由裁量上的随意。一些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缺乏公正执法意识,执法办案中随意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造成同一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出现轻重失衡、宽严失度的现象,比如在法律规定外,擅自减轻或加重行政相对人处罚等。四是决定执行上的随意。处罚决定送达后,一些部门不按规定落实处罚决定或无法定事由自行撤销处罚决定,处罚决定机关也不跟踪督查处罚决定的落实,听之任之。如2007年3-6月,茶陵县对该县1993年至2006年12月曾受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的271名国家公职人员执行工资套改情况进行了一次“地毯式”的检查,发现执行文件不到位的问题有73人,当即责令相关部门对这73人违规套改工资全部进行了纠正。

  4、队伍建设严重滞后。一是执法队伍结构不合理。执法人员少、人员年龄偏大、执法力量明显不足等问题是目前一些行政执法单位存在的普遍现象。笔者在调研中发现,有些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人员年龄在30岁以下几乎没有,执法人员整体岁数普遍偏大,为此,这些执法单位有不得不聘用非行政人员进行执法。如县城管局属事业编制或合同制性质的执法人员达70%以上。二是经费保障严重不足。目前,大多数县级执法单位都存在自收自支的问题,执法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和办公经费主要依靠行政执法途径来获取,行政机关及执法人员为追求利益而执法,导致以罚代纠等乱作为、不作为行为滋生。如2008年6月,茶陵县马江交管站3名工作人员为完成执收任务在106国道违反程序乱罚款问题,被该县纪委监察局责任追究。三是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在行政执法队伍中,尤其是在基层单位,专业人才匮乏,特别是严重缺乏法律型、技术型人才。执法人员文化水平低,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的执法人员少而又少,一般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也大多是通过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取得。法律知识缺乏,大多数行政执法人员未接受过基本法律知识培训便上岗执法,个别执法人员连起码的办案程序、法律文书制作、归档立卷、调查取证等都不熟悉,执法不当甚至执法违法也就在所难免。

  5、执法监督难以开展。一是执法监督主体多元无序。在我国,依法享有监督权的主体,除监察、审计等内部监督外,还包括人大、群众、新闻媒体等外部监督,监督主体众多,监督的对象、内容、方式和程序方面也各不一样,且在运行机制上缺乏沟通和协调,整个行政执法监督体系群龙无首,影响了行政执法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二是专门监督受制于监督对象。我国专门监督机关实行同级行政机关和上级业务部门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其负责人不是由党政领导人兼任,就是由党政机关实质任命。监督机关附属型的隶属关系使监督主体在人事、财务等方面受制于监督对象,削弱了行政执法监督的权威性和独立性。三是外部监督难成气候。外部监督缺乏实质性职能,且各自为政,相对独立,难以形成监督合力,监督效果不明显,即使有个别监督效果好的,也是由于其它因素在起作用。四是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各种监督多注重事后监督,忽略行政行为发生前的预防和进行中的控制,特别是司法监督和行政复议监督等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监督程序启动慢,成本高,监督效果不够理想,影响政府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二、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的对策

  

  1、从行政立法入手,抓依法行政法制基础。立法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行政执法工作的生命线,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质量,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法律体系,是当前行政法制建设的重要任务。一要更新行政立法观念。在我国现有行政立法基础之上,学习先进国家的行政立法经验,实现立法模式上的创新和突破,增强行政立法的预见性和超前性,为行政执法奠定良好的法理基础。二要明确行政立法权限。明确规定地方立法和地方行政立法的具体权限范围,确保立法质量,避免行政立法冲突,杜绝地方和部门之间利益争执,铲除执法过程中的地方保护主义。三要完善行政法律体系。加快行政程序法、行政强制法等急需的法律规范制定,明确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的权职范围和法律责任,使行政执法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要统一法律解释权,防止法律解释和法律适用的任意性。

  2、从健全机制入手,抓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明确党政职能分工。在行政管理的具体事务方面,党委及部门不能从事具体的行政行为,行政管理工作必须由政府来负责。建立块块负责体制。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各类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必须置于政府的领导和监督之下。科学界定部门职责。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对各部门的职责进行全面清理,按照相关规定,核定“三定”方案,避免部门职能交叉重叠现象。健全执法责任制。政府和各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和健全切实可行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的职责和要求,使权力与责任相一致,实行错案追究责任制,保证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完善执法评议考核制。将执法单位落实执法责任制情况作为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制定科学的考核标准和考评办法,用评议、考核、奖励等有效办法激励各执法主体依法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办事。

  3、从培训队伍入手,抓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开展执法人员政治思想教育。充分利用党校这块阵地,开设执法人员政治思想教育学习班,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法制意识,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建立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制度。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将培训工作日常化、制度化,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完善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制度。加强执法人员考核、任用、奖惩等制度建设,健全执法人员录用、考核、晋升、奖惩、辞职、辞退等具体制度,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人才管理机制。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通过民主评议、社会监督、考试考核等方式,把一些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执法人员清理出行政执法队伍。

  4、从执法监督入手,抓依法行政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以国家权力机关为核心的外部的、公开的、长期的、系统的法律监督体制,是发挥行政执法效能的关键。一要加强和完善人大机关监督。除了加强对现有监督法律的落实外,还应尽快制定监督法,建立和完善人大的宪法监督制度、财政监督制度和人事任免监督制度。二要加强和完善行政内部监督。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强化上级对下级、政府对部门的审计、监察等专项监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证各种内部监督有效运作起来。三要加强和完善司法机关监督。通过制定配套的法律规章,落实和完善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制度。四要加强和完善社会舆论监督。充分运用群众举报、检举、揭发、控告、建议和报刊、广播、电视新闻舆论媒介等有效方式,对行政执法活动实施监督,把各级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置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之下,促进行政执法活动公平、公正、合法。

稿源:红网 作者:雷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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